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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威股份(603075):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 2025-04-09 07:08:56 |   作者: 风道式气体电加热器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热威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别的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热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的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热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大家都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热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热威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本公司由承销总干事采用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10元,共计募集资金92,423.1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090.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332.3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于2023年9月5日汇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69.63万元后,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7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于2023年8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2023年9月20日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人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人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与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热威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人于2025年3月13日与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拟实施内容为高性能节镍电气元件材料开发、加热器表面处理技术、膜加热器材料及应用、热流道系统在注塑机产品领域应用、陶瓷类加热器研发、半导体设备加热技术的研发与产品研究开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研发,有利于公司培养一批在电加热领域具有专业水准的技术人才,并形成相应的专利、软著、论文成果,推动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拓展,优化未来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产品结构,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